作家是什么?
阿迪契喜歡講故事,喜歡寫故事,6歲的她想要當作家。15歲時,她的一首詩被刊登,她繼而決定要出版自己的書。29歲,她發表了《半輪黃日》,此小說斬獲國際大獎,她聲譽鵲起。而瓊·里斯在小時候發現若用文字書寫悲傷,則傷害就會消散。她著眼于瘋女人伯莎,花九年時間完成了《藻海無邊》,成為了當代知名英國女作家。還有在返回倫敦的擁擠火車上構思了哈利·波特人物形象的J.K.羅琳、伴著棒球場上清脆聲音下決心寫小說的村上春樹,他們或因長久排遣情緒的習慣、或因突發奇想的念頭而成為了作家。
但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如阿迪契般得償所愿,也不能如村上春樹般坦然開始行動,什么是作家、作家寫什么、怎樣才能成為作家,這些環繞在我們頭上的疑云或會湮滅文字的力量、遮蔽作家角色的重要性。2017年,作者特拉維斯·埃爾伯勒和海倫·戈登通過搜集大量著名作家的隨想與建議,編纂《成為作家》一書,試圖帶領我們撥開迷霧,打開大門,體會寫作之趣、撫平寫作之殤。
寫作不一定能成為作家,但作家必定都在寫作
這看似無意義的一句話,實則前半句表明了作家的性質,而后半句告知了成為作家的方式。寫日記、寫隨筆、甚至編輯一條朋友圈內容……我們用多種方式記錄著事件或心情,寫作從來就不是件難事。“但這跟‘當作家’不是同一回事。” 瑪格麗特·阿特伍德將作家比喻成“挖墳人”,作家不是只單純刨出深埋在心底的故事,更是“背負著其他人的各種投射,各種恐懼、幻想、焦慮和迷信”,即傳他人之言、表他人之意。所以梭羅先“站起來去生活”、塞繆爾·約翰遜接觸人群以獲得潤色技巧與吸引能力、威廉·福克納不管作品好壞通通閱讀……然后去寫!J.G.巴拉德每日寫1千字、艾薩克·阿西莫夫一天寫作十八小時、喬治·西默農每天寫一章,一日不落。E.L.多克托羅說:“計劃寫作不算寫作。……寫作就是寫作。”
是瓶頸還是天花板?這是個偽命題
“多年以后,奧雷連諾上校站在行刑隊面前,準會想起父親帶他去參觀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這個另無數作家模仿的開頭卻深深折磨過作家馬爾克斯本人,“最困難的是開頭的段落。我花好幾個月的時間寫第一段……”除了熬個別詞句,偉大的作家們甚至對整個作品都不太滿意:華盛頓·歐文和約翰·班維爾都表示想將自己的書重新寫過。當腦中一片空白時,埃莉諾·卡頓認為“對癥的自然療法就是繼續閱讀”、希拉里·曼特爾則轉移注意力、馬丁·艾米斯選擇返回,修改別扭之處。無論是積極尋找出路還是消極等待解脫,“瓶頸”一詞在作家們的眼里是作品質量報警器,閃亮的紅燈告誡著他們已經寫下的東西里有無法令人說服的東西,而非否定個人能力的障礙、質疑自我身份的標簽。
從羅列各位作家對寫作的認知到呈現他們具體的寫作過程,《成為作家》以作家們之話語讓我們體悟到了作家寫作如過山車般的“澀難”與“欣忭”。書中還有太多值得咀嚼的看法,雖然被分為了5部分,但我們可以跳著讀,先了解寫作的麻煩再學習寫作技巧或是先聚焦微觀字句再著眼整體篇章等,也可以挑著讀,就自己的問題或興趣閱讀對應寫目的、困境、打磨字詞與段落等部分。但無疑最重要的,還是動筆,開始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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